泡湯須知
泡湯注意事項及禁忌



1. 入浴時請勿配戴節品並先洗淨身體。
2.入浴前後應適量補充水分。
3. 入浴應依序 足浴一半身浴一全身浴,浸泡深度不應超過心臟部位。
4. 每次入浴時間不應超過十五分鐘,總時間不宜超過一小時。
5. 飲酒、空腹、飽食、劇烈運動後,宜稍作休息再入浴,避免引起腦部貧血或休克。
6. 孕婦、行動不便者、健康欠佳者、老人及兒童,應避免單獨入浴,以免發生意外。
7. 患有心臟病、肺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,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。
8. 女性生理期間及患有傳染病者,禁止入浴。
9.入浴後如有任何不適,請立即出浴並通知服務人員或是按下緊急鈕。
10. 如需服務,請撥打內線88 聯繫櫃檯,將有服務人員為您服務。
